👥 小規模營業人免用統一發票者的稅務責任,您真的清楚嗎?

在會計實務中,我們常接觸到許多小規模營業人免用統一發票者。許多經營者認為只要沒有開統一發票、或營收不高,就「不太需要報稅」或「不用太擔心稅務問題」,但這樣的想法往往容易掉入稅務風險的陷阱。

今天就來一起釐清:小規模營業人與免用統一發票者有哪些常被忽略的稅務責任?

✅ 一、小規模營業人≠免報稅!

每三個月繳納營業稅(按查定銷售額課1%營業稅)。

每年申報綜合所得稅,營業所得仍需納入個人年度所得計算。

若有進用員工,仍需依法申報薪資、勞健保、扣繳等義務。

👉 誤區提醒:以為沒開發票、稅局也沒通知,就代表不用申報。其實只要有營業行為,就有稅務義務!

✅ 二、免用統一發票≠免除記帳責任

許多人以為「免用統一發票」就不需留存帳冊或憑證,這其實是一大誤解!

  • 稅局查核時,仍可能要求您提出營收、支出證明。
  • 免用統一發票者仍可能須開立收據或提供帳務紀錄,以備查驗。
  • 若未妥善記錄,恐面臨補稅或裁罰風險。

📌 實務建議:即使是免用統一發票者,也應建立基本的帳務紀錄,保留進貨發票、收款證明、租金合約等資料。

✅ 三、簡單經營,也需有正確稅務觀念

不論是早餐店、網拍賣家、美甲工作室還是街頭攤販,只要有營業行為,就代表您是「營業人」,就有稅務責任。與其被動應對稅局查核,不如及早建立帳務觀念,減少後續風險。